一) 文检、法医、理化、痕迹等送检案件的报送
规定。
1、刑事技术鉴定必须由公、检、法、司、劳动仲裁委等法律规定有委托鉴定权的单位出具委托鉴定书,个人不具有委托鉴定权。
2、委托人必须持有委托鉴定书方可送检,由受案单位出具委托鉴定书。
3、刑事技术鉴定必须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部门负责进行鉴定。
(二) 刑事技术鉴定送检程序:
1、需作刑事技术鉴定的案件,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鉴定,地级刑事技术部门复核。
2、各地公安机关不得直接向公安部送检,需送公安部鉴定的,须由公安厅出具介绍信。
3、法院、检察院送检的司法案件,原则上由他们自己承担,因其他原因,需送公安部门检验鉴定时,必须由受案单位出具委托鉴定书。
4、各级纪检、部队保卫部门、民航公安已立案的案件送检鉴定,原则上由所在地公安机关鉴定,需向公安厅送检时,需由地级刑事技术部门出具介绍信。
5、各级律师部门要求送检,必须持有受理案件法院的聘请鉴定委托函,原则上由所在地公安机关鉴定。
(三) 刑事技术鉴定的收费标准:
刑事技术鉴定收费系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必须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刑事技术鉴定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备 注
1 尸体解剖 每具 600元
2 损伤鉴定 每人每次 100元
3 冷库存尸 每具每小时 2元
4 法医物证鉴定 每件 80元
5 开棺验尸 每具 800元
6 尸表检验 每具 150元
7 毒物分析 每件 100元
8 痕迹检验 每件 100元
9 文件检验 每件 100元
10 案件复查鉴定 每件 50元
11 其他物证鉴定 每件 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