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业务领域
荣誉证书
刑事新闻
服务类型
网站公告
联系我们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杜强)
电话:13176448490
邮箱:1207282986@qq.com
地址: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

友情链接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   济南律师   济南刑事律师   刑事律师 
刑事法规
刑事律师指南
 
价款结算:
发布时间:2013-05-1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上一篇:工程款利计算
下一篇:竣工结算纠纷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杜强) 电话:13176448490 电子邮箱:1207282986@qq.com
鸣谢:中华律师协会、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

版权所有:济南律师 济南刑事律师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  

鲁ICP备17025434号-4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