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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规定
发布时间:2013-04-20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规定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其他建筑施工企业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有效期为3年。

延期: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延期3年。

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三、政府监管

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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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谢:中华律师协会、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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