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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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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规
刑事律师辩护
 
无罪辩护的坎坎坷坷
发布时间:2013-08-10
 刑事辩护是律师的基本业务,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进行无罪辩护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不仅关系到维护国法尊严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大问题,而且关系还到人民律师“护法维权”群体形象之树立和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之推进的大问题。
    从司法实践来看,由于公、检、法的层层把关、制约,绝大多数案件的判决是正确的,应作无罪辩护的刑事案件很少。但是,由于我国的法制尚不健全,加之其他种种原因,个别冤错案件还是有的。笔者自从业以来,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几百起。其中,有多起无罪辩护成功:免予刑事处分的6起,检察院撤回起诉、不起诉的8起(实事求是地讲,免予刑事处分、免予起诉,以至于“严打”中的缓刑,可以说都是无罪的),公安机关销案的3起,刑事自诉原告撤诉的1起。实践证明,律师参加刑事辩护是大有可为的,虽然刑法第306条为律师刑事辩护增加了不应有的风险,但律师只要善于保护自已,风险还是可以避免的。只要证据确凿,理由充分,辩护意见最终还是会被采纳的。多起无罪辩护案件的成功,充分说明刑事辩护并不是走过场,我国的辩护制度还是能够取信于民的。
    当然,对无罪辩护必须慎之又慎,无罪的证据和理由一定要十分充分、确凿,来不得半点的含糊。因为律师每一次成功的无罪辩护都意味着要纠正一件冤错案件,而势单力薄的律师想推翻经过强大的国家机器——公、检、法机关经过三道工序层层把关所形成的刑事案件,谈何容易?所以一定要慎之又慎,不但要严格把好事实、证据、法律关,而且要有不怕风险、为民主持正义、维护国法尊严的刚直不阿精神。30次成功的无罪辩护既有喜悦和欣慰,也历经坎坷与风险,现将这些喜悦、欣慰、坎坷和风险略加整理,罗列于左,以期抛砖引玉、求教于同行:
    一、 认真阅卷,捕捉疑点
    查阅案卷,是了解案情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刑事辩护工作的第一道工序,一定要认真细致,千万不能夹生,更不能走马观花,挂一漏万。不论案情多么复杂,卷案材料如何浩繁,都必须逐页逐页地研阅,以防止有利于辩护的材料从眼皮底下滑掉;可以先粗阅,后摘抄,再细究。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要抓住受害人陈述和同案被告供述中的矛盾、疑点,并将这些陈述和供述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以及有关证人证言进行对照、比较,找出疑点,为后面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大胆假设,细心求证
    律师参加辩护,是在公、检、法层层把关、制约的基础上,再一次进行把关、制约。所以在无罪辩护中必须突出一个“准”字,做到准确无误,认真把好两关——基本事实和基本证据关。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基本证据是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适用法律、定罪量刑的基础,基本事实和基本证据有了问题,案件就不可能判得扎实。律师通过认真研读案卷,如果在基本事实和基本证据上发现了问题,就应该大胆假设、细心求证,力争把疑点查个水落石出。
        三 、谨慎分析,切中要害
    罪与非罪是个原则问题,来不得半点含糊,不严格划清界限,不是放纵了罪犯,就是冤枉了好人。一个称职、出色的辩护律师,必须吃透所办案件的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在阅卷调查、全面掌握案情的基础之上,反复衡量、对照,严格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扩大打击面,保证无罪者不受刑事追诉。根据笔者从业25年的体会,一般应划清以下几个方面的界限:1、划清刑事犯罪与一般男女作风之间的界限,如污辱妇女罪与男女青年恋爱过程中的越轨行为之间的界限;强*罪与双方自愿发生的通*行为之间的界限等;2、划清刑事犯罪与经济流通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之间的界限,如贪污、挪用、侵占、行贿、受贿等罪与一般的以权谋私之间的界限等; 3、划清一般轻微伤与伤害罪之间的界限。只有谨慎分析案情,才能切中要害,划清界限,提出令人信服的辩护意见。
        四、成竹在胸,据理力争
    每一次成功的无罪辩护,都意味着公、检、法单独或共同办错了一个案件,自我纠错是很不容易的事,特别是实行错案追究制的今天。所以无罪辩护的风险、阻力都很大,特别是遇到上级领导定的案,难度、阻力更大。遇到风险、坎坷怎么办?是迎难而上、据力理争到底,还是看领导脸色行事、拿原则做交易?笔者的做法是:不讲人情讲国法,不畏权势敢讲话,任凭风险坎坷多,主持正义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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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谢:中华律师协会、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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