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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中标伤了谁?
发布时间:2013-04-30
以科学、规范和合理的报价投标,似乎是我们这个文明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的监管,包括被誉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重要支柱产业的建筑业经营行为,理应遵守这一规则。然而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乃至最后中标者,事态的运行并不如愿。
     南方地区要建造一幢集旅游观光、酒店公寓、休闲购物为一体的大型地标性建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相当谨慎,认为只有管理规范的大型特级总承包建筑企业方能胜任此任。面对如此巨大的工作量,相当一批有实力的大型建企纷至沓来。经过各自仔细研究和细致考察,自然离不开一次次严谨的计算,一份份密封的标书如期送到评标委员会。至开标时真让人大跌眼镜:高报者逾1.2亿元,中间价约1亿元,最低价仅8500万元(当然该报价建筑企业声明,是让利8%做品牌工程,志在必得)。经过一番激烈陈诉和竞争,中标单位不言而喻,自然属于资质够格声誉也不错但报价最低的那家大型建筑企业。招投标的硝烟虽然烟消尘灭,但是,戏剧性的结果刚开始。经过两年多的鏖战,这项工程主体结构刚封顶,但承包商按照预算成本对照,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发现已亏本近1000万元。于是,签证和索赔的拉锯战开演了。经过艰苦谈判,这项工程最终以1.02亿元达成协议(但尚未通过最后审计),但工期却延长16个月。此是最低价中标的一种结果:伤了两家。承包商垫付的近1000万元应收款可能无限期“打水漂”难以清欠,建设单位因延期两年投入使用未及时产生投资效益,背上了银行贷款巨额利息的包袱等待清还。不过,承发包两家都是大型国有单位,可以说,最终受损失的都是国家利益。
     无独有偶,西部地区欲投资数十亿元建造一条高速公路,承包商闻讯蜂拥而至,其报价与上述事例如出一辙。最后中标的是一家报价略低的特级总承包企业。经过近三年的拼搏,总算按时竣工并投入使用。然而好景不长,通车不到三个月,该条高速公路相当部分路面不仅坑坑洼洼宛如“过山跳”,而且多处地段产生数米长的裂缝,有关部门不得不暂停通行并找来总承包单位追究责任。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家总承包单位因为低价竞争为解亏本之虞,竟将该任务以更低的价格转包给另一家资质不高的市政企业。而这家市政企业也不是省油的灯,如法炮制找来几家资质更低的企业施工。层层转包后,最后施工的企业为了不亏本,只能偷工减料,在路基处理上玩了个“瞒天过海”法,黄土代替了大石块,低标号砂浆冒充高等级混凝土,直接导致路面严重沉降和裂缝的产生。这也是低价中标和层层转包的恶果,伤的还是国家利益。
     记者并不否认,在合理的报价建成的工程,其质量和工期都无可挑剔的范例也存在。但是,赔本的最低价中标很值得商榷。探究最低价中标能够有市场的成因,自然有多种因素。比如,相当部分建设单位为了立项容易过关,往往先将过亿元的工程项目人为地压缩到几千万元以获得通过,给后期的低价竞争留下伏笔。再比如,各方利益的较劲。低价中标所上缴利税是按照这部分计算的,尽管后面存在签证和索赔所产生的营业额,往往被有关部门忽视。但不可否认,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市场的僧多粥少,竞争异常激烈,相当部分的建筑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没有通过向管理和科技要效益,没有靠过硬的质量品牌树立形象,而是祭起“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急功近利类似“讨巧”但实质无赖的法宝,只要能闯进市场,只要能站稳脚跟,再低的价格也敢承揽。此风不仅在国内愈刮愈烈,甚至刮向国际承包市场,给中国建筑企业真正“走出去”留下严重的创伤。不久前,从相关媒体看到个别中国建筑企业因不熟悉对方市场和相关法律而贸然低价承揽工程,最后可能折戟沉沙、铩羽而归的两则悲愤而又值得深思的报道。一则是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另外一则是沙特轻轨建设项目。这两个工程尽管所在国籍不同,承包方式不同,当然也包括两国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各自不同,但相同的有一点,在不熟悉国际承包工程惯例的情况下,中国建筑企业都是以低价(但承包商解释为“微利”占领市场)承包,高价签证索赔方式经营的。其结果也大致相同:两个项目均造成巨额亏损,甚至有被清出当地建筑市场之虞。更让记者百思不解的是,若干年前,我们在开展建设工程反腐倡廉的专项整治中,一些媒体在报道时经常披露,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等“阳光操作”,当地一年节约投资数百亿元。记者不否认公开招标投标的益处,也不怀疑其数字的准确性,但问题是一般上规模的工程在招标投标前都有标底的,而且这些标底都是由身经百战的“老法师”在极其封闭和保密的环境下深思熟虑制作出来的,极具科学性和权威性。那么在“老法师”殚精竭虑的科学成果面前能够节约数百亿元投资,其疑问自然是,要么是“老法师”走了眼,要么是投标单位恶意最低价投标。
     中国有句俗语:“千做万做,亏本买卖不做”,对待小本经营尚且如此,建设工程投资动辄上百万元甚至超过亿元,焉容视同儿戏让利经营,何况中国建筑业本来就是微利产业,据说其法定利润仅不足1.5~3%,稍有管理不善即全盘皆输。但不解的是,相当部分建筑企业老总动辄让利若干,其魄力和胆量从何处来?在事关建筑业的崛起和发展甚至兴旺的大是大非面前,一方面我们要坚决抵制和围剿那种高估冒算的坑人经营行为,另一方面我们有理由大声疾呼:建筑业要合法利润,坚决抵制和铲除不科学和不合理的最低价中标法,更不能倡导“煮豆燃豆萁”损人又不利己的愚蠢做法。建筑企业需要诚信经营,而诚信经营既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也包括后期优良服务,更包括合理的叫价,不顾成本的倾销即使在国外也没有市场。因为最低价中标不仅伤了我们整个产业合理有序规范经营,伤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游戏规则,更伤了整个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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